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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06年度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计划的通知

点击量: 创建时间:2006-07-25

青质监特函〔2006〕118号

关于下达2006年度压力管道定期

检验计划的通知

青海省特种设备检验所、青海油田特种设备检验所:

现将2006年度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迅速安排、落实检验计划。

一、省特种检验所负责完成各州(地、市)及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黎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任务。

二、青海油田特种设备检验所负责完成中国石油青海油田所属单位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任务。

三、检验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的,请及时函告使用单位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1、压力管道报废、停用或产权转移的;

2、申请延长检验周期的;

3、无故拒绝检验的。

对检验计划表如有疑问,请向各州(地、市)局或省局询问。

附件:2006年度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明细表(通过电子邮箱寄发。)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压力管道检验计划

抄送:中国石油青海油田、青海黎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西宁特

殊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本局主管局长,特设处,存档。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2006年7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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