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青海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网站!
     您的位置: 首页>新闻动态>综合新闻 >> 正文
 

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紧急通知

点击量: 创建时间:2005-08-10

青质监特〔2005〕113号

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的紧急通知

各州(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青海石油管理局:

近期,特种设备重大事故时有发生。2005年8月1日15时,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谷拉乡发生桥水电站建设工地中国水电八局发生一起起重机械特大事故,造成14人死亡。2005年7月21日晚,我省西宁市城东区国际村24号楼3单元四楼发生一起天然气泄漏引起的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重伤。这些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当前,我省已进入各种施工的高峰期和旅游高峰期,极易发生压力管道、起重机械、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事故。为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突出重点,立即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各地要根据特种设备事故高发的特点,结合当地实际,重点开展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排查工作,重点对重要场所、重要项目以及大型水电站建设工地、天然气管道安装现场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安全检查。发现在用设备未依法申报安装、验收检验和注册登记的,以及未按期定检,作业人员无证操作、设备存在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的,必须坚决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或停产整顿,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各地在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报告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当地人民政府;发生特种设备事故,要按照有关程序立即报告,并积极实施应急救援措施、组织或配合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〇〇五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紧急通知

抄送:本局局长、主管副局长,特设处、各有关单位,存档。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5年8月10日印发

上一篇:

下一篇: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2-2017 青海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
备案号:青ICP备2021000945号 -1
技术支持:青海西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